苟仲文

  • 受贿2.36亿余元 苟仲文一审被判死缓

    2025年12月8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苟仲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