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新闻网8月3日消息,据媒体报道,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首次披露了备受市场关注的江小白诉东方甄选商业诋毁案一审判决结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东方甄选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赔偿江小白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主播直播“踩一捧一”,片面解读引诉讼
事件源于2024年7月,东方甄选主播“天权”在直播间推介其他品牌白酒时,公开发表针对竞品江小白的言论。主播声称江小白产品包装上没有“白酒”二字是相关规定不允许,并提出江津小曲没有对应标识,不属于固态蒸馏酒。相关直播片段流出后引发广泛争议。
江小白迅速发布声明予以反驳,认为主播言论混淆产品品类、曲解行业标准,存在刻意拉踩竞品的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尽管事后东方甄选及涉事主播先后道歉,但江小白认为道歉态度不诚恳,坚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最高法划定红线:“临场发挥”不能免责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明确,直播带货属于经营性商业行为,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对同类竞品进行评价,应当承担更高标准的审慎注意义务,即时互动场景下的“临场发挥”不能成为免除法律责任的理由。
法院经核查认定,涉案言论存在多处关键瑕疵。主播错误将产品包装未标注“白酒”字样和法规要求强行关联,未区分江小白旗下果味酒与白酒产品,且刻意回避了江小白多款白酒拥有纯粮固态发酵认证的客观事实。一系列片面、选择性的表述叠加在一起,极易引导消费者形成错误认知,超越了正当商业言论的合理边界,构成法律所禁止的误导性信息。
终结行业灰色乱象,重塑直播营销规则
最高法指出,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规制直播带货中商业诋毁行为的典型案例,具有极强的行业示范意义。该判决清晰划定了直播间言论红线:市场竞争鼓励客观、全面、有据可依的产品对比,但片面解读行业标准、混淆产品品类、恶意贬低竞品的营销方式,将面临不正当竞争追责。
业内分析认为,此次判决彻底打破了直播行业长久以来的侥幸误区,终结了“踩一捧一”的野蛮话术乱象。对于各大直播平台、MCN机构及主播而言,直播间并非法外之地,依靠贬低对手博取流量的短期营销手段,最终不仅会产生经济赔偿,还将损害自身品牌口碑。
媒体来源:最高人民法院、证券之星、金融界
【免责声明】该文章系本网转载,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消费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如造成侵权请联系本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