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7月20日电,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绿色消费 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将于2026—2028年组织开展绿色消费 试点工作,现就2026年首批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城市所辖区(县);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地方依规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工业园区。
(二)申报名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单位。综合考量区(县)、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绿色消费 工作基础、发展潜力、政策保障、方案科学性等因素,突出优中选优、各具特色。
入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且建设成效突出的地方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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