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规定国有博物馆每年开放不少于300天

据北京政府消息,《北京市博物馆条例(草案)》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国有博物馆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非国有博物馆不少于240天。条例旨在推动博物馆与城市规划、文旅、科教等领域深度融合,优化全域博物馆体系布局。市民可在7月16日前提出修改建议。

 

条例共6章48条,聚焦博物馆之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提出将博物馆发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促进博物馆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等多领域融合,增强博物馆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本市将统筹各级各类博物馆协调发展,重点培育弘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博物馆,鼓励设立填补区域与门类空白的精品馆,并引导高校、国企博物馆常态化向公众开放。

 

在“馆城融合”方面,本市支持利用文物建筑、老旧厂房等兴办博物馆,在交通场站、公园、商圈等公共空间打造文博展示窗口,推出博物馆主题游径,推动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

 

开放时间上,条例鼓励运行成熟的博物馆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延时开放,并适应公众需求灵活错时开放。同时,支持博物馆向公众免费开放;未免费开放的需对未成年人、学生、教师、老年人等群体实行免费或优惠。博物馆应制定展览计划,打造特色基本陈列并动态调整,定期举办原创临时展览,并可引入社会策展人。

 

服务方面,博物馆需配备专业讲解队伍,在固定时段提供免费人工讲解,组织馆长、科研人员等开展公益讲解,规范社会讲解准入制度。此外,应结合馆藏开发文创产品与研学项目,明确收入使用规范。

 

管理上,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需依法登记备案。文物部门将建立博物馆名录动态管理制度,未经备案或已退出的博物馆不得以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违规者将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观众在馆内开展直播、研学、商业拍摄等活动不得妨碍正常秩序,违规者将被劝阻或拒绝服务。未经许可开展团体性或经营性讲解,或讲解内容歪曲历史、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节严重的,将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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