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记者 陈少婷)10月10日,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福州市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新闻发布会。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金晖辉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顾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林立淼、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郭绍兴、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副主任杨荣南出席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陈少婷 摄
按照福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10月8日联合印发实施。《通知》共十条,分为四个方面。
在政策方面,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附近,同时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将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在市场交易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并且按照福州市住建部“百城千企”商品房促销活动统一部署,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家装建材等企业,举办住房展销会,集中推介优质商品房项目和二手房源,促进住房消费。
“这次《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住宅全部按普通住宅计征个人所得税。”杨荣南介绍道,自10日1日起受理的个人二手住房转移登记的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新政,个人住宅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统一调整为1%,切实减轻了群众住房交易税费成本,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营销推广方面,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项目依法开展广告宣传,合理设置售楼展示区。商品房项目经属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红线范围内可设置高度不超过5米的临时户外广告和悬挂面积不超过设置建筑外墙面总面积40%的楼体宣传条幅,以及允许商品房项目周边(禁止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区域除外)设置道旗、桁架指示牌等引导性标识,营造销售氛围。
在项目开发方面,对于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不再设置装修住宅的比例要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产品定位,自主决策,并且新出让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用地和地上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商务办公用地,不再设置装配式建造比例要求,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建造方式,进一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担,支持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金晖辉表示,抓好《通知》落实工作,需将政策宣传与福建省委、省政府,福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构建房地产转型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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